雨人社〔2012〕135号关于做好2012年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雨人社〔2012〕135号关于做好2012年失业人员中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姚桥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13号)文件精神,按照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雅财社〔2012〕29号)和雅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雅劳社发〔2009〕4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2年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范围是指: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按(雅劳社发〔2009〕49号)文件规定已通过“就业困难人员”审核并认定的人员在以下行业、岗位、工种实现灵活就业:
(一)、集贸市场、社区内从事蔬菜、水果零售、经营早点、盒饭和摆地摊销售的人员(不包含个体工商户业主);
(二)、三轮车夫、人力搬运人员;
(三)、30平方米内的个体小餐馆中的服务人员;
(四)、医院和社会福利院中的临时护工、护理人员;为孤寡老人和伤残病人进行护理的人员;
(五)、社区内从事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不含个体户和企业)、缝补摊点等从业人员;
(六)、在用工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中从事小商品服务零售的从业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业主)。
二、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
以上人员实现灵活就业,且按规定每季度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进行过就业申报和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内退、托管人员不属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社会保险补贴的范围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三、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程序和手续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申报就业(乡镇未建立社区的在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报),并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雅安市雨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受理后,通过灵活就业人员所在社区核实其灵活就业情况,对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应在社区内张榜公示5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审核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上报雨城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上报材料包括:
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证明(灵活就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出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保缴费凭证和《雅安市雨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承诺书。
(三)、雨城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对收到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社保补贴;
(四)、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由相应的资金渠道划拨到雨城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并直接补贴给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各劳动就业机构在申报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上作好社保补贴记录。
四、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对符合申报的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且足额缴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其标准为:“4050”(2011年12月31日以前: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底缴费额的50%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为当年实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额的50%补贴;非“4050” 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为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最底缴费额的30%补贴,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为当年实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额的30%补贴。
五、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期限
按照(雅人社函〔2010〕16号)文件要求,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其执行时间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之后的次月起开始计算。2012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期限截止到2012年10月15日。
六、社会保险补贴的终止
对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不能申请或停止申报社保补贴:
(一)被用人单位招用;
(二)终止灵活就业;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四)未缴纳社保费;
(五)未按规定进行就业申报登记;
(六)享受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期限合计满3年。
灵活就业人员如终止就业或变更就业形式,应在15天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或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报告情况。
七、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
各街道(乡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应加强对灵活就业的管理,建立起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的动态管理台账和统计上报制度,协调有关方面为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具体困难,并对其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应服从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在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指导下从事灵活就业工作。
八、建立举报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对未按规定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将已发放的再就业资金全额追回,并列入“黑名单”,今后将不再享受任何就业扶持政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2622394。
附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灵活就业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承诺书;
3、雅安市雨城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4、雅安市雨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做好 申报灵活就业 补贴工作 通知
抄送:区财政局、区就业局、区社保局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8月10日印